(含本會之[楊基銓及楊劉秀華夫婦紀念獎學金] 、[王甲乙及王林東杏夫婦紀念獎學金] 、[蔡蘇金錢女士紀念獎學金]、[陳焜照先生紀念獎學金]及[陳宜昌先生紀念獎學金])

請注意:請於本會網站線上申請(此頁面最下方連結)。
符合下列條款之一者:
  (1) 中華民國國籍,設籍台中港區(限清水區、沙鹿區和梧棲區)六個月以上,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之高中職生、大學生、碩士生或博士生。
  (2) 就讀清水高中或嘉陽高中之學生。
甲類-優秀學生(分A、B及C三類):
  甲類–A. 大學生、碩士生及博士生成績優秀學生(分a及b兩類):
    a. 大學生及碩士生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30%(含)內之證明。
      (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b. 碩士生及博士生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申請日前一年內,有論文發表於國際期刊之證明或獲學術社團頒發論文獎之證明。
      (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甲類–B. 大學生、碩士生及博士生其他績優學生(分a及b兩類):
    a. 大學生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申請日前一年內,在學期間才藝或技能獲縣市級(含)以上競賽得獎之證明。
      (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b. 碩士生及博士生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申請日前一年內,在學期間才藝或技能獲國家級競賽得獎之證明。
      (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甲類–C. 高中職生成績優秀學生:
      (i). 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30%(含)內之證明。
      (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乙類–清寒優秀學生:
  高中職生、大學生或碩士生(符合下列a、b、c條款之一者,且d為必備)
    a. 每學期學業成績(有每學期班排名較佳)之證明,未享有公費,領有社會課核發之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卡或本身領有殘障手冊。
    b. 在學期間才藝或技能獲縣市級(含)以上競賽得獎之證明,未享有公費,領有社會課核發之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卡,或本身領有殘障手冊。
    c. 家庭情況特殊者。
    d.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丙類–清寒特優學生獎助學金設立宗旨說明:
  國家最珍貴者,非財富或物質資源之多寡,而在優秀人才之養成。有特殊天份之人才,更屬難得,如因家境貧困而遭埋沒,不但是其自身之損傷,亦係國家社會之損失。本基金會為能使社會不生此等憾事,自應盡全力濟助,以為國家造就棟樑,而此培植人才冀能造福國家、社會甚至全人類,方符本會創會之精神。
丙類–清寒特優學生(分A及B兩類):
    丙類 A. 成績特優之高中職生、大學生或碩士生,且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a. 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情況特殊者,未享有公費。
      b. 自入學第一學期累積至申請日前一學期之成績在班上總排名10%(含)內之證明。
      c.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d. 兩位老師之推薦信,其中至少一位須是目前所念學校的在職老師。
    丙類 B. 其他特優學生(分a及b兩類):
      a. 高中職生及大學生,且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或情況特殊者,未享有公費。
        (ii). 在學期間才藝或技能獲縣市級(含)以上競賽得獎之證明。
        (i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敬業者。
        (iv). 兩位老師之推薦信,其中至少一位須是目前所念學校的在職老師。
      b. 碩士生且符合下列各條款者:
        (i). 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或情況特殊者,未享有公費。
        (ii). 在學期間才藝或技能獲國家級競賽得獎之證明。
        (iii). 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處事敬業者。
        (iv). 兩位老師之推薦信,其中至少一位須是目前所念學校的在職老師。
甲類– 優秀學生:每人獎學金至少貳仟元及獎狀乙紙。
乙類– 清寒優秀學生:高中職學生每人至少陸仟元及獎狀乙紙;大學生及碩士生每人至少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丙類– 清寒特優學生,依訪談申請者之相關資料分獎助為2類:
  第1類:每學期固定獎助半額之學雜費,至學業完成時止。
  第2類:每學期固定獎助全額之學雜費,至學業完成時止。
清寒特優獎助說明:
  (1) 本會董事或顧問將訪問申請者、其家庭及就讀過之學校師長以了解申請者之努力及潛能、生活簡樸、心性善良、孝順父母、尊敬師長及處事態度等個人特質。訪談資料將提至董事會報告並於討論後決定人選及獎勵類別,寧缺勿濫。
  (2) 本會董事或顧問將以各種方式與已獲獎學生聯絡,若已獲獎學生發生無法繼續就學之事故時,本會可提供即時有效之協助。
  (3) 本會就已獲獎者每學期之表現及訪談相關資料,發現若獲獎者無法維持既有努力及水準,必要時得更改為清寒優秀助學金或停止獎助。
  (4) 已獲獎者不得再領取其他單位之任何獎助,並應簽切結書。
  (5) 歡迎已獲獎學生於學業閒暇之時,參與本會之會務,了解本會之精神,培養助人為樂之善心,日後進入社會,亦能發揚 楊丁精神,回饋社會,且積極利濟世人。
本會將由申請乙類清寒獎學金之學生中擇優錄取高中職生、大學生或碩士生,特別頒予[楊基銓及楊劉秀華夫婦紀念獎學金]、[王甲乙先生及王林東杏女士紀念獎學金]、[蔡蘇金錢女士紀念獎學金]及[陳焜照先生紀念獎學金]。
每年3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甲類者請備妥下列1、2、3(或4或6)、9項資料。
申請乙類者請備妥下列1、2、5(或6)、8、9、10項資料。
申請丙類者請備妥下列1、2、3(或6)、7、8、9、10項資料。
 
  1. 申請表乙份(請線上填寫申請表單)。
  2. 申請期間之在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PDF檔)
  3. 甲類–A.和丙類–A. 大學生、碩士生及博士生:前一學期成績排名為全班前30%(含)內之證明(PDF檔)
甲類–C. 高中生: 申請日前一學期之成績在班上排名之證明(PDF檔)
  4. 申請日前一年內,論文發表期刊之證明或論文獎之證明(PDF檔)
  5. 乙類–清寒優秀學生:自由選擇是否繳交[申請日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及排名]。成績優良者優先考慮[紀念獎學金] 。
  6. 申請日前一年內,才藝或技能競賽得獎之證明(PDF檔)
  7. 兩位在職老師之推薦信(PDF檔)
  8. 申請當年度全戶戶籍謄本PDF檔(乙類和丙類申請者)或可以證明於戶籍地居住6個月以上之戶口名簿或文件PDF檔(甲類申請者)。
  9. 自傳(請詳述家庭背景、家庭經濟狀況、求學經過、和父母及師長相處情形、個性、處事態度、休閒活動、社團參與、特殊表現和未來規劃)乙份,以A4規格紙張撰寫轉成PDF檔
  10. 低收入戶卡或中低收入戶卡或本身之殘障手冊(PDF檔)
   
  以上文件請轉成PDF檔後,以線上申請上傳檔案,所有申請文件檔案概不退還。

由本會評審委員會審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七月或八月公開頒獎,得獎名單email通知並同時公布於本會網站,本會不再紙本通知錄取名單,以保護環境。
email yangding.org@gmail.com
電話 04-2233-2056, 0933-552-555
通訊地址 40499台中市雙十郵局第81號信箱
高中職及大學-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含高中優秀獎學金)(PDF格式)
高中職及大學-獎學金申請表格及自傳表(Word格式)
高中職及大學-乙類老師推薦表(Word格式)
高中職及大學-丙類老師推薦表(Word格式)

高中優秀獎學金
大學、研究生優秀獎學金
高中清寒獎學金
大學、研究生清寒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