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丁老師是清水人,日據時代的台北師範學校畢業。當時台北師範報考者兩千多名,僅錄取一百二十名,錄取者可說是菁英中的菁英。楊老師師範畢業後,即任教彰化萬興國小,因年青有活力和幹勁、教學嚴格又認真、關懷學生且工作負責盡職,立即獲得上級加許,調升芳苑國小上厝分校主任,掌理分校校務。後來調回清水公學校任教,對學生課業更加嚴格要求,並利用課餘時間義務輔導,學生學業無不蒸蒸日上,升學人數逐年增加,升學率全校之冠,於是許多學生家長爭著設法將子女送請教導。此外,楊老師時常注意學生的生活言行,多與家長聯繫,訓勉學生做好人,學生有經濟困難,立即予以濟助解困,不計辛勞,期望教導的學生能出人頭地。其致力教育的熱忱,為教育奉獻犧牲的偉大精神,深獲學生家長的敬仰。[楊丁老師]的大名,早已口碑載道。
民國35年初楊丁老師奉派籌辦縣立清水初級中學。同年四月奉准招生,尚未有校長,楊丁老師即擔任首任教務主任。開學面臨的問題是:(1)語言的溝通障礙:為讓大陸籍老師和台籍老師可以溝通並方便解決生活上的問題,楊主任每天下班後,留在學校教大陸籍老師說台語,自己和其他本土老師也專注的研究國語。楊主任對每字的聲母、韻母平仄、音調等,務必清晰正確,反覆練習,直到流利通達,認為滿意後,才回家用餐。所以當多數省籍老師國語還很生硬,必須夾雜高比率的閩南語時,楊主任的國語已相當流利;(2)大陸籍老師初到清水的居住問題:大陸籍老師初到清水人生地不熟,楊主任幾乎都親自到火車站接他們,並先幫忙安排住的地方以能安定下來。另外,大陸籍老師遇到生活上的疑難雜症,也都找楊主任幫忙並解決;(3)校舍簡陋:清水初中校址係日人小學,校舍簡陋,設備破舊。創校初經費有限,楊主任於是帶領全校師生利用勞動服務和課餘時間,不辭勞苦,往鹿寮溪搬運石頭,拌合水泥,奠定地基,興建教室,發動全體學生不分男女,自帶鋤頭等工具,整修操場,採集樹苗,栽植花木,整理校園,美化環境。時常看到楊老師率先脫下上衣,捲起褲管,打著赤腳,汗流夾背,勞心勞力,辛勤的領導做工,及指導學生繪製歷史年代表、歷代疆域圖、各省地理掛圖,以及注音符號等教學圖表,真可謂發揮高度的克難精神,充實了部分的教學設備。
楊主任為了學生學習效果,特別加強教學,常常與全體老師互相研究,苦心擘劃,並利用課餘或晚間聚集一堂、批改作業,互相交換教學心得及做課前準備工作等,俾期以最好的教學方法,全心全力,教導學生。尤其是在楊主任教地理課時,不用看課本,在黑板上信手繪畫地圖,並在教學過程中,將地理位置,地形分布,重要都市,交通情況,產物集散地等,隨時表明於圖上及與該地有關的特點等。在指定學生作業亦要求自繪地圖,藉以加深記憶,提高學習效果,其教學方式透徹明瞭,使學生印象深刻,難於忘懷,學生對枯燥乏味的地理都產生了興趣。清水中學在楊主任的帶領下,老師熱心教學,學生認真學習,學生學業成績無不顯著進步,品德端正,精神煥發。清水中學參加第一屆大台中縣(包括台中、彰化、南投三縣)學業競賽時,演講、作文、注音、書法、美術、壁報、音樂、話劇等,榮獲總冠軍。次年又得到單項兩個第一總成績第二名之佳績。輔導升學更不遺餘力,每年考取師範學校者,有十幾名之多,其他考取台中一中、二中、女中、彰中、彰女、中工、中商、彰工、彰商各校者亦為數不少,凡志願升學者,均可如願以償。當時清水初中學生成績遠勝於大台中內的其他縣立初中,校譽日隆,遐邇聞名。這是楊主任每天很早到校,很晚才回家,[鞠躬盡瘁,努力不懈],所換取的豐碩成果。
楊老師是教導主任但却又像校長,因為真正的校長時常在更換,只有他永遠留在學校處理校務。清水中學當時招收的學生,大部分是清水鎮到大肚鄉的鄉下子弟。凡學生有找楊主任的,他從不厭煩。不但傾聽,而且立刻處理。學生只知道學校的一切活動都是楊主任在指揮,全校大大小小的事找楊丁老師就是沒有錯。楊老師是學生的教導主任,又是學生的任課老師,平常又是學生的保母,在校園裡他又勤奮的像工友。把清水初中這位靈魂人物比喻為[校長兼敲鐘者]雖不禮貌,但學生們覺得很恰當。此外,楊老師有過目不忘的超強記憶,全校六百多位學生名字不但熟記,而且對他們的素行、家庭背景、後來的事業和婚姻也瞭如指掌;絕大多數被他教過的學生,在畢業幾年後,楊老師仍能直呼出他們的名字來。學生對楊老師的喊叫名字,亦喜亦憂,敬畏有加。
民國三十九年二月,學校招收高中部春季班,成為完全中學。同年教育廳列出計畫,將於清水中學和大甲中學中擇一改為省立。楊主任為了爭取清水中學改隸省立,親自往在地的熱心教育人士公館拜訪,請他們同心協力改進學校設備。各鄉鎮公所、農會和地方人士多被感動,主動樂捐興建二樓教室一棟六間、全套物理儀器、黑板或龍柏樹等,使學校的教學設備更完備。楊主任並到台中縣議會,宣傳清中優良校風及辦學成績之優異,極力爭取全體議員的支持。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初,地方名醫蔡垂炤博士突然駕臨楊主任公館,熱忱促請楊主任登記縣議員候選人,以参選理由(1)將來清水中學和大甲中學中何校會改為省立,縣議會之建議舉足輕重,(2)清水人士當選縣議員人數愈多,清水中學改為省立的力量越大,(3)當時登記縣議員候選人的清水人士,尚無教育界出身者,楊主任對清水中學的現況最瞭解,在縣議會席上之發言,爭取將縣立清水中學升格為省立清水中學的有力依據。自那天後每日都有地方人士勸楊主任早日辦好教育登記為候選人。楊主任卻因怕影響學校行政及學生課業而堅持[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須專心辦好教育]的原則而無意参選。然而地方熱心教育人士、清中張世森校長及全體教職員非請楊主任競選不可,每天都一大批人湧進楊主任公館懇請他参加競選,在難以推辭的情況下,楊主任終於答應参加競選。這是楊老師参政的原因。
民國三十九年十二月,楊老師以第一高票當選第一屆台中縣議員。民國四十年就任台中縣議員,積極爭取清水中學改隸省立,又得民政廳楊肇嘉廳長在省府從旁全力協助,終於民國四十一年八月,奉准正式改隸省立,功不可沒,又把清中推高一層。楊老師在校仍擔任教導主任,繼續加強教學、擴建校舍和充實設備。民國四十二年一月楊老師連任第二屆台中縣議員,在仍擔任清中教導主任下,八月奉派籌辦縣立沙鹿初工,擔任籌備主任,後代理校長,招收初級紡織科學生。等沙鹿初工招生完畢,楊校長以功成身退,因仍同時擔任清中教導主任,在不願身兼二職情況下,雖經李卿雲董事長挽留,仍舊辭職。楊校長以教育為職志之犧牲奉獻精神,令人由衷敬佩。
民國四十四年一月,楊老師又以第一票高票連任第参屆台中縣議員後,擔任副議長及繼任議長。由於擔任副議長不能再任教職,楊老師於是辭卸清中職務,但仍兼任地理教師。民國四十六年二月起,楊老師將清中兼課鐘點費全部捐給清中,分文不取,全部捐為獎學基金,交由學校設置[楊丁老師獎學金]專戶,按月存入生息,自民國四十七年起,每年核發獎學金,獎助清寒優秀學生,鼓勵向學,完成學業。楊老師平時雖然過的是最儉樸的生活,但是為了學生前途,發揮偉大的教育愛心,捐輸全部鐘點費,獎助需要照顧的學生,其仁風義舉,深獲全體師生的尊敬,社會人士的讚許。楊老師這種只盡義務,不享權利的工作,一直延續到民國五十九年被三顧茅廬禮受聘出掌嘉陽工商為止。
楊老師民國四十七年一月連任第四屆台中縣議員,民國四十八年十二月又在地方人士推舉下當選清水鎮長,民國五十三年一月連任清水鎮長,民國五十七年二月卸任清水鎮長。二任八年政績卓著。楊老師鎮長任期屆滿仍淡泊名利,辭退優厚的工作機會,回到清中,繼續其為國家培育人才的抱負,擔任教師工作,奉獻教育至民國五十九年八月光榮退休。退休後,受邀出掌嘉陽工商校長,但仍時時關心清中,於民國六十六年三月起擔任清中家長會長。楊老師自建校後為清中勞心勞力,不僅學生在校時以愛心和耐心,認真教導學生,即使畢業後,仍愛護有加,關懷追蹤,瞭解工作概況,更以學生的成就為榮,默默協助學生開創前途,並盡心竭力為學校的前途發展而努力,數十年如一日,為光大清中校譽為己任與全體師生、同心協力,創造清中優良校風,奠定清中光輝燦爛的前程。
今年(民國105年)欣逢楊丁文教基金會創立滿20週年,在慶賀基金會生日的同時也緬懷楊丁老師精神。期望楊丁文教基金會未來繼續成長與茁壯,獎助更多優秀清寒學子,培植更多優秀人才,發揚楊丁老師精神,造福社會和國家。


為感念楊丁校長為教育犧牲奉獻及服務社會的精神理念,由楊丁先生家屬及治喪委員會樽節喪葬費及接受熱心公益人士捐助,設立基金新台幣貳佰萬元,辦理有關文教公益活動以提昇文化生活水準為宗旨。

一、 獎助特殊績優清寒獎助學金。
二、 輔導關懷青少年,舉辦有益身心之各項活動。
三、 舉辦學術生活講座及各項藝文活動。
四、 出版有關文教刊物。
五、 辦理或贊助其他有關文教系列活動。

曾經任職台灣最高法院院長的王甲乙先生是台中市清水區(前台中縣清水鎮)人,老家在觀音廟附近,日據時代清水國小第三十八屆畢業。王先生的成就誠如他所書「成功繫於恒心和毅力的累積,而非在於投機和取巧的奇蹟」。
小時候常聽長輩談起王甲乙先生苦學考上司法官,而後步步高昇,是為清水鎮人之表率。為與本會會員共同勉勵,特介紹王甲乙先生之成長過程於下:
先生出身寒家,十四歲即告輟學,靠著自己追求學識的心念,日作夜讀,讀到高商補校。民國三十九年春,報考首屆普考檢定考試,一試及格,並繼續通過普考,次年又通過高考,職務擢升到股長。由於辦理人事業務,處處牽涉到法律,不得不加以熟練與研究,就此對法律發生了濃厚的興趣,確定新志向,改變了一生。向司法官考試邁進,全靠自己摸索並向圖書館及藏書者懇借法律叢書,考試雖失利幾次,但憑著耐心與毅力終於民國四十三年榮登秋榜,如願以償,有志竟成。先生認為國家考試制度給予苦學之士與一個受過完整教育的人公平競爭的機會,而能有出頭的一天。民國四十四年司法官訓練所結訓後,擔任台北地方法院候補推事。之後,歷任台北地方法院推事,高雄及台北地方法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推事,澎湖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庭長,台灣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推事兼書記官長,司法行政部常務次長,行政法院院長,司法院秘書長等職,民國八十二年二月則榮任最高法院院長,而於民國八十五年十月退休。
先生在四十年的司法生涯中,始終秉持盡忠職守,廉潔自持,待人誠懇,處世公正的態度自期自勉,凡可「盡其在我」之處,任勞任怨,不敢不「盡」,凡應殫精竭慮之時,毋怠毋忽,不敢不「竭」。因為這種任事的原則,使得王先生屢得歷年來長官的獎掖與提拔,獲得不少的擢昇。
先生育有四子女,其中兩位已先後加入司法官的行列,加上一位女婿也是同行,可說是司法之家。王先生常言「但願長作法律人」,可見法律是先生的最愛。
先生於民國四十四年離開清水,四十五年來常思念故鄉。先生認為清水這些年來在文化的提升與地方的繁榮上都不及鄰鎮的沙鹿與大甲。他勉勵清水人應該奮發為地方文化的提升與促進繁榮而努力。

顧問:
吳長錕  吳彥霖  李金珠  林俊耀  洪增銓  胡淑賢  黃仲生  黃春生  陳錦清  楊百島  楊金鐸  楊秋雲 
楊清隆  楊培塔楊劉秀華蔡天賜  蔡堆  蔡添丁  蔡嘉藤  蔡維修  蔡錦銓  蔡獻如  鄭清塗  謝宜靜 
謝春貴  顏水滄  吳金生  楊厚庸  楊典忠  楊真治  劉金華


屆別 董事長 名譽
董事長
執行長及副執行長 財務長 常務董事 董事
第一屆
85.07.15~
88.07.14
李有福   高炳榮 楊厚庸 蔡家堆、陳瑤塘、
鄭明峰、高炳榮、
李欽榮、楊秋雲
楊雄傑、楊清華、李金珠、林俊耀、楊基溉、
蔡樹仁、蔡天賜、蔡添丁、蔡獻如、謝春貴、
蔡錦銓、陳曼珍、楊厚鏞、楊清隆
第二屆
88.07.15~
91.07.14
李有福   高炳榮 楊厚庸 陳瑤塘、鄭明峰、
高炳榮、吳金生、
李金珠、蔡圓月
蔡家堆、楊清華、楊秋雲、林俊耀、楊基溉、
蔡樹仁、陳曼珍、楊厚鏞、楊清隆、楊素芬、
楊界華、郭梓桂、周春霖、陳錦清
第三屆
91.07.15~
93.12.31.
楊基銓 李有福 楊素芬
楊宗明
楊厚庸 王甲乙、陳瑤塘、
蔡焜燦、楊基炘、
吳金生、楊清華
楊培塔、楊百島、楊真治、周春霖、劉金華、
陳憲慶、楊素芬、楊基溉、楊清隆、蔡圓月、
林俊耀、鄭清塗、高炳榮、楊宗明
第四屆
94.01.01~
96.12.31
王甲乙 李有福 楊素芬
楊宗明
楊厚庸 蔡焜燦、陳瑤塘、
楊清華、楊培塔、
吳金生、廖榮輝
楊真治、劉金華、陳憲慶、楊素芬、周春霖、
蔡圓月、鄭富、王烟超、黃春生、顏水滄、
卓文川、楊金德、高炳榮、楊宗明
第五屆
97.01.01~
99.12.31
王甲乙 李有福 楊素芬
楊宗明
楊厚庸 蔡焜燦、陳瑤塘、
楊清華、吳金生、
廖榮輝、卓文川
楊真治、劉金華、陳憲慶、楊素芬、周春霖、
蔡圓月、鄭富、王烟超、楊金德、賴宗良、
蔡朝嘉、王弘毅、高炳榮、楊宗明
第六屆
100.01.01~
102.12.31
王甲乙 李有福 楊素芬
楊宗明
王淑燕 塗、卓文川、陳瑤塘、廖榮輝、楊清華、蔡焜燦 王弘毅、王烟超、周春霖、高炳榮、陳憲慶、
楊金德、楊素芬、楊宗明、鄭富、蔡圓月、
蔡朝嘉、賴宗良、鄭國烟、梁富田